从《汉书》所言“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的自然萌生,到社会学家林耀华在《金翼》里所言“别忘了把种子埋进土里”的朴素信仰,农村承载着中华文明的物质基础、文化属性,促进着社会发展文明进步。毋庸置喙,农村的法治建设决定法治社会的进程,建设法治农村,农民是主体,而培养农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是关键。
诚然,任何事情的发展并非总是一帆风顺的,当下培养农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的过程中依然会遇到诸多问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一些农民不懂法、不学法;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执法不严,一些农民不遵法、不敬法、不畏法;农村缺少法律咨询、监督渠道,农民无处用法……这些都成为农村法治建设道路上的“拦路虎”。纵观当下,唯有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权威、畅通法律咨询监督渠道,方可打通农村法治建设之路的“最后一公里”。
一、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让农民学法懂法。
当前我国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还留有“死角”,主要靠村、镇法治宣传栏宣传,宣传主力为村干部,形式单一,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严重影响农村法治进程。因此,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首先要建设农村普法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平安综治管理、党建等工作融合发展,通过法治元素的“渗透”和“植入”,实现与平安建设、党建阵地、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等阵地的合力共建,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独唱”到“合唱”的转变。其次要加强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创新普法方式,细化农村普法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实际,编印与农民、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并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平台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有效提升农村法治宣传实效。
二、强化法律权威,让农民遵法敬法畏法。
卢梭曾说:“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在农民心中树立法治意识、法律权威,才能真正让法治意识内化与心,外化与行。当前农村部分执法人员不足,执法不严,更有甚者徇私舞弊,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必须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方面要扩充执法队伍,通过教育手段加强作风建设和技能培训,树立“廉洁,安全,规范,文明”的执法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依法公开村务、财务,健全民主法治建设,做好“领头羊”,树立法律信仰。
畅通法律咨询、监督渠道,让农民学会用法。
三、扩宽宣传渠道,让农民学会用法。
除了日常宣传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专业的人员加以指导,如果没有这些专业人士或组织,法律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依然是“无从下手”或“纸上谈兵”。目前由于缺少这方面的建设,导致农民缺少依法维权知识、渠道,进而出现“群访”、“越级上访”等行为。所以,要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在乡村、社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满足农民发展产业、生产生活消费等日常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其次要要通过建立监督网站,开通举报热线等方式监督举报违法行为,依法维权。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伴随着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进程,培养农民法治意识,促进农村法治建设,必将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让法治中国行稳致远。
作者:石家庄市晋州市东里庄镇政府 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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