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岚皋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积极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检察特色,整合优势资源,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打造“党建引领、守望正义”党建品牌为抓手,推行“五化”党建工作模式,即主体责任具体化、组织生活规范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党建业务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充分发挥党建的政治引领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教育引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授课系统学+座谈交流引导学+亲临现场参观学+技能培训专题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和研讨中悟原理、强党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凝魂聚气、强基固本。 坚持文化引入。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结合各部门检察职能,全新打造“五金”岚检文化,即肩担法治“金扁担”、手启公益“金钥匙”、足立民生“金口碑”、心系清廉“金品质”、身沐党性“金光辉”,同时在办公楼建设职工之家,设置图书室、荣誉室、活动掠影、健康小屋等,以丰富的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推进文明单位创建走深走实。 岚皋县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践行“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模式,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创文明,曾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称号,连续14年荣获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作者: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陈宏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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