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昨天才把诉状交来,今天被告就把钱打给我了,欠了我十几年的工资,你们这么快就给我要回来了,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南郑法院青树法庭,张老汉拉着林鼎恒庭长的手泪眼婆娑地说道,随后就要求拿回自己的起诉状。 2006年3月,被告李某某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承包了某小区的修建工程,因双方系同村居民,被告便叫原告张老汉夫妻到其承包的工地干活。后经结算,被告欠张老汉夫妻共计劳务工资11800元,被告无钱支付便向张老汉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张老汉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推诿,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被告仍未向张老汉支付工资,张老汉无奈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劳务工资。 在收到诉状后,林庭长深知农民打工不易,且该笔工资已经拖欠十六年之久,对原告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便立即电话联系了被告,对被告宣讲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告知其不支付劳务工资的严重后果。被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表示会立即将欠款付给原告,在通完电话的第二天,被告便将所欠劳务工资全部支付给了原告,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青树法庭为深入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念,更是将诉源治理工作狠抓、重抓,坚持“调解关口前移、调解力量下沉、纠纷前端化解”思路,使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李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