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的干部和群众以卓越的创造力,孕育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新时代“枫桥经验”再次被赋予了重大历史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需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时俱进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一、坚持“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党的坚定领导,其精髓在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一理念的价值追求是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在党的引领下,我们需积极推动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方式。我们要立足于预防矛盾的源头,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旨在将矛盾从源头消弭;我们要扎根于矛盾的发生地,力求问题的及早解决和小规模解决,努力实现问题的点对点解决;同时,我们要对潜在的矛盾进行预测和警示,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案件及时进行趋势分析及研判,以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二、创新“枫桥经验”
在新时代,创新是发展“枫桥经验”的动力引擎。打造“千家熟”型人民调解员队伍就是对“枫桥经验”的有益创新。所谓“千家熟”,意味着了解千家万户的情况,熟悉法律法规的政策,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我们需要积极适应新时代矛盾纠纷的新特征,发挥“千家熟”型人民调解员的独特优势,使其成为了解民情的第一扇窗口,化解矛盾的第一阵线地,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践行“枫桥经验”
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关键一环是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这也是建设法治化国家的重要助力。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积极开展司法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站的建设,加强监督,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质量,使群众能够便利地获得更优质的服务,让群众有幸福感、获得感。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设立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满足人民在多领域、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以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
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和突出成就,我们应不懈努力,促使社会治理实现人人参与、安全共享的美好局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始终秉持群众至上,不断创新,务实落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行!
姓名:李星威 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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