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已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目标。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首先,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我们要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始终坚持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其次,我们要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进步的基石。我们要全面贯彻法治原则,建立法治制度,加强法治监督,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 再次,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的领导对于全面依法治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地对党的领导体系和执政方式进行改进,从而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 最后,我们要加强依法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我们要牢固树立并践行法治理念,以依法执政作为根本遵循,以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监察作为重要途径,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意识,推动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获鹿镇龙海社区马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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