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平安来安建设。8月7日上午,新安人民法庭法官陈德新带领干警们前往村里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实现从“坐堂审案”向“上门解纷”的转变,着力实质性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该案系被告因意外去世,原告将被告遗产继承人诉至法院,被告父母年迈且行动不便。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被告家中开展巡回法庭,原告也能切实了解被告家庭实际情况,争取起到开庭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长期以来,来安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法庭”审判经验,坚持把巡回审判作为便民服务的有效途径,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各乡镇,延伸到各村级村民小组,给广大村民、群众提供高效和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干部们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纷纷表示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和公正,在基层工作中将继续学习法院解决纠纷的工作经验,宣传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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