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提高司法服务能力,8月8日下午,富县人民法院召开发改案件剖析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福林主持,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参会。
会上,审管办主任吴雪琴通报了我院4-7月份民商事发改案件基本情况,梳理了发改案件中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各发改案件承办法官分别就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一审案件事实认定、裁判理由及依据、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原因作了详细剖析,与会人员就案件被改判、发回之症结、难点,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发表了不同意见,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降低发改率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会议讨论热烈,参会人员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会议指出,案件发改率是审判质效的重点指标,对于案件质量、司法能力起着监视器、度量衡、风向标的作用。召开发改案件剖析会议,对进一步健全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研讨及反馈机制,畅通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渠道,明确案件正确处理意见,降低发改率,提升审判质效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立审执”一盘棋观念。各位办案法官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全面考虑案件情形,及时分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深入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学习好的经验做法、优秀文书的制作、典型案例的提炼,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加强沟通请示,统一裁判标准。积极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降低发改案件的数量。统一与上级法院的裁判标准,做到同案同判,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量权行使。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办案理念。要运用好发改案件剖析会、案件评查等制度,注重结果转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举一反三,避免案件因类似问题被发改,增强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切实推动案件提质增效。四是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司法能力。要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升自身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审查判断证据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水平,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富县法院 贺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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