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层层“加码”,压力层层“甩锅”,工作实行“痕迹主义”,督查问责频繁出现……这些只注重“形式主义”的做法在基层屡见不鲜,不仅会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而且还与工作初心背道而驰,降低基层工作质量。由此可见,破除基层形式主义的“弊端”,关键在于用好减负这把“利刃”。
防止“以会议抓落实”,关键在适度安排。在“工作要留痕”的大趋势下,为了推行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便召集各部门主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不仅内容冗杂,而且持续时间过长,看似把能交代的都已经安排妥当,其实只是“过了一遍眼睛”,并没有真正的“走心”。等到实际落实时也只是按照文件的“文字要求”将任务传达下去,最后收集的也只是原文件的“衍生品”。这种工作作风处处透露着“敷衍”,违背了工作初衷,势必会辜负群众的期望,有损政府的形象。为此,我们需要防止“以会议抓落实”,真正提炼下发文件的主旨要要义,以简而精的内容形式传达给各相关部门,在合适的时机开必要的短会,将更多的时间留给“抓落实”。
防止“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关键在规范机制。适度且必要的监督检查是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可以从中发现隐藏的问题,但是频繁、重复的监督检查会使干部降低工作的主动性,影响当下工作的进度。为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监督检查的本质。这要求各主管部门之间要信息互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明确检查工作的总体方向,不可盲目雷同,不可为了体现检查成效而“留痕检查”。同时,各部门之间可以共商规范性依据,出台实用性政策,框定督查检查范围,只有规范性制度才能确保督查检查工作的实质要求。
防止“干部不敢担当作为”,关键在赏罚分明。完善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是切实保证干部在“做错”和“做对”时的奖惩方式。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干部,要及时纠错,依法依规给予相关问责;对于“敢作为”“快作为”“真作为”的干部,要积极鼓励,或是精神层面,或是物质层面,都是对其工作的肯定。由此,让更多的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挑起工作重担,增强主动性,激发创新潜力,形成工作单位内部的良性循环。
形式主义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弊”,基层减负的成效也并非“立竿见影”。我们仍需要盯紧形式主义的老问题,杜绝新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干部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作者单位:石家庄市晋州市营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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