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女童大街上疑似被父亲遗弃”受到广泛关注。6月13日,记者获悉,该事件并非“父亲遗弃孩子”而是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目前女童已被家属接回家得到妥善安置。据了解,女童及父母均为外地户籍人士,前几天刚到禅城探亲,因父母双方闹矛盾女方不辞而别,男方一时冲动之下,在女童手上写上其母亲手机号码和住址并打电话通知其母亲来接领。 虽说目前女童状态良好,并未对孩子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看似一场闹剧,实则是家长的幼稚及不负责任行为的表现。 首先,《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从法律上讲,父母闹矛盾,将孩子扔下不顾,未对孩子进到保护的义务,就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不管父母能力如何,我认为,父母最重要的责任是要先去懂得怎样爱孩子,而不是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拿孩子作为什么条件去加以利用,不尊重孩子,甚至不惜伤害孩子,这种幼稚的行为相当不负责任。 其次,因父母双方闹矛盾,母亲的不辞而别和孩子父亲将孩子放到街边不负责任的行为,将在心理上给孩子造成伤害,哪怕这种伤害当时未必表现出来。将孩子从心理学来讲,儿童在成长期需要两种心理情感的支撑,一个是归属感,另一个是重要性。而父母的行为俨然已经将这两种心理情感的支撑都破坏了。如果没有满足孩子的这两种情感,在他们成年之后就会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足够的爱。由此可见,对于孩子来说,父母的关怀和爱是相当重要和无可替代的。 因此,呼吁大家: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请理智对待,切不可盲目冲动,做出任何伤害孩子的幼稚行为,那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作为家长,请别再幼稚,让我们一起成熟起来,共同为保护孩子做出重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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