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宜秀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件,承办法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将该案完美调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郑某与董某于2017年5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董某父母老屋被征收,郑某与董某以家庭户的形式分得安置房一套。目前,该安置房即将建成分配交付,但双方已于2022年1月4日协议离婚,当时双方未对该房屋进行处理。如今,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审理时发现双方当事人都很年轻,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调解过程中引导双方顾念旧情,都各退一步,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最终,郑某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由董某给予其一次性经济补偿。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一般涉及的都是人身属性的财产关系,调解较诉讼而言更能高效解决纠纷。这样不仅能更好地解决当事人的矛盾,更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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