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自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生态环境治理经历了从“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变,今年来国家关注环境治理的目光聚焦在农村建设中来,着力于提升农村整体面貌,打造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着。农村作为我国不可忽视的发展区域,农村的发展更是我们整个国家发展的有力支撑。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乡村治理既要符合国家大方面统筹管理,也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生态环境治理不仅仅是实现乡村整体生活风貌就能够一劳永逸的,最重要的还是要培养农村居民对于生态环境自发的维持和保护,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舒适休闲广场,提升农村居民业余生活爱好,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坚持以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乡村振兴并不是一句空话,有众多的基层干部为了建设美丽乡村在努力奋斗着,每一天每一月的变化都是切实可见的,乡村振兴这一大课题正在以锐不可当的势头前进着,那些干净整洁的乡村街道,那些美轮美奂的乡村墙垣,那些绿林茂密的道路树木,一个个变化都能看到乡村的变化和发展。
农村环境治理这件事,正在进行中并将持续进行下去,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更是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定幸福。民族要振兴,乡村必振兴。石家庄市晋州镇人民政府 王勃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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