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镇巴法院渔渡法庭干警驱车四十余公里来到巴山镇宝山村巡回审理婚约财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最终在县法律援助中心、辖区派出所、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20年6月20日开始同居生活,同年12月原告给付被告彩礼10万元后在原告老家举办了婚礼。2021年4月,双方生育一女,因性格不合,常为琐事发生争吵,2021年10月被告将女儿带回娘家抚养,双方均不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在探望女儿时,多次与被告及其家人产生纠纷,遂起诉要求被告退还彩礼并主张女儿抚养权。 婚约彩礼、同居关系纠纷是农村地区多发纠纷,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决定在当事人家附近的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在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时,邀请了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参与旁听,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人民法院审理、调解纠纷的全过程。在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法官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和村干部共同耐心为双方释法明理,平衡双方权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经过不懈努力,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以调解方式化解,婚约彩礼纠纷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案件处理完毕后,法官还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涉彩礼案件法律适用等内容,向在场干部群众进行了宣讲,受到广泛好评。 今年以来,镇巴法院渔渡法庭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格局,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基点,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利用村委会等群众集中地带开展巡回法庭审判,将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普法宣传做实在基层,让法治意识入脑入心。单位: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撰稿人:佐琳 李莎 审核人: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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