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陈某某向福泉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得到法律保护,避免受到被申请人曹某某的家庭暴力侵害。受理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核实情况,确认陈某某存在遭受家庭暴力事实并仍然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后,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立即将裁定书送达给曹某某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及时为申请人陈某某撑起法治“保护伞”。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作出后,陈某某起诉与曹某某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某情绪激动、声泪俱下,但法官没有选择草草判决,而是择期组织双方在圆桌审判庭内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释法明理,但双方当事人均坚持离婚,仅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分歧。为真正做到案结事好,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并结合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劝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福泉法院对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迅速作出裁定,有效地保护了受害者的人身及财产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体现了法治社会平等保护的司法精神和原则。
【普法快车】
何为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的表现行为进行了补充:《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后如何做?
一、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
二、向工作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三、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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