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创造良好消费环境,构建和谐消费关系,营造出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3月14日,延吉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金红花走进公园街道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为社区居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 懂法才能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宣讲中,金红花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和亮点向居民们详细讲解了其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同时,就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消费维权诉求,现场指导大家在发生争议时有哪些救济途径,如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何向经营者进行索赔,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让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居民群众在接受案例教育的同时,更深入了解了消费维权知识。 参与讲座的居民们纷纷表示,在生活中常遇买到假货、过期食品、质量不达标产品等情况,总是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今天法官的讲解,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有所了解,以后将学好用好法律,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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