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集中打击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8月31日,叶县法院开展本月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 案情摘要(一) 杜某、侯某与任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令任某赔偿损失3300元。判决生效后,任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杜某、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动组一大早迅速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叶县法院,经过一路上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任某幡然醒悟,最终将所欠款项履行完毕。 案情摘要(二)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走访社区和群众找到了被执行人住所。31日,行动组上门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对被执行人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性,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40余名,警车10辆,奔赴廉村、叶邑镇、邓李乡、洪庄杨乡等执行一线,共拘传7人次,查扣车辆1辆,执行完毕3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7.3万元。叶县法院 彭琦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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