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刘倩)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交通法律法规的“禁区”,而驾驶人李某却无视法律,屡踩"红线",以身试法,自2017年以来,先后两次酒驾,两次醉驾,近日的这起醉驾,又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8月21日14时15分许,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秀林镇路段开展查处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动,当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实施检查时,驾驶员急忙下车弃车逃跑。执勤交警将控制后,使用酒精测试筛查棒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筛查,显示其含有酒精,便又让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民辅警多次让其出示驾驶证,该先说了其亲兄弟的姓名,妄想蒙混过关,后民警在将其送往医院进行精脉验血的路上,迫于强大压力,其只好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叫李某。 经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曾在2017年6月3日、2018年6月11日因酒驾两次被交警查处,2020年5月2日又因醉驾被查,并吊销驾驶证。此次经医院对其精脉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98.7mg/ml,属于醉驾且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交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民警当场对李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随后,李某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地址: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李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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