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一名拄着双拐的男子来到河北高邑县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将一面绣着“细心调解 为民解忧”八个金色大字的锦旗,亲手送到院领导赵亮和调解员单会贤手中,激动地说:“这面锦旗,表达不完我的感激之情,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难题,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
原来,当事人武某于今年五一期间,在光武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事故发生后,武某多处骨折,住院94天,其中在省三院ICU重症监护病房住院25天。经过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然而,对方当事人在赔付18000元医疗费后,以武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为由,不再赔付剩余医疗费和其他费用。武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对方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高邑法院于8月14日受理此案后,了解到武某离异后独自抚养一个孩子,父母均患有糖尿病,家庭十分困难,武某住院期间的大部分费用都是靠亲戚朋友接济。因此,决定尽快帮他处理此案。经过研究,将此案交给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单会贤进行调解。
单会贤认真研究案情,并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与当事三方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很快使三方达成一致意见,三方于8月18日签订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将4万余元医疗费交给原告武某,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原告在评残后履行其余赔偿义务。
当事人武某表示:“真没有想到,我这么麻烦的官司,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圆满解决了,高邑法院真是人民的好法院,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刘晓辉 刘松云)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法院 刘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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