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强法院受理了一件“不好办”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外出务工,务工地址不详,没有联系方式,名下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也没有不动产、车辆一类的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走访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均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为该案作“终本”结案准备时,执行干警进行了最后一次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总对总”查询,其中最新的一条反馈信息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被执行人购买有三份人寿保险。由于最新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与保险机构对接,该被执行人的保险投保信息在反馈表中一目了然。执行干警再三确认该被执行人的投保时间均在该案申请执行立案的时间前后不久,认定该案被执行人存在规避执行的嫌疑,考虑到当前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只能线上查询,不能线上冻结、提取,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立即制作冻结手续前往保险公司,将该被执行人保险账户以申请执行标的为限进行冻结,并将账户保单现金价值提取至执行案款专户,3日内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 扣划被执行人的保险价值已非宁强法院的首次尝试,而是面对当前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时,执行干警开拓思路的一个新方向。通过对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线索一一排查,仔细甄别,将更多的“隐性财产”纳入可供执行范围,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是宁强法院执行干警高效为民的一贯工作理念。在此,也正告所有试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规避执行不是办法,唯有主动履行,才是正道。 (宁强法院 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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