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宣布,来安法院 ‘江淮风暴’ 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二轮集中专项行动正式开始,请全体干警出发!”7月8日早上8点半,随着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达一声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多路,直扑执行现场。此次活动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
院长带队,强制腾房
案情原委
2020年5月,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来安某融资担保公司将某新能源公司诉至法院,经判决,某新能源公司支付来安某融资担保公司本金及利息1800万元,同时确认来安某融资担保公司对借款抵押厂房及机器设备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某新能源公司一直未予偿还,来安某融资担保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抽丝剥茧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申请人是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助力其及时回笼资金,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除已登记的抵押财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被执行人某新能源公司涉及多起执行案件都未能得到清偿。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处置被执行人的厂房及机器设备。经实地考察,案涉抵押给某融资担保公司的厂房也被某新能源公司出租给多家企业用于生产经营,要处置资产必须先向租赁企业沟通腾退事宜,案件处理难度相当大。了解上述情况后,为有效处置执行财产,提高司法拍卖的成功率,来安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腾退,执行法官仔细分析了案件的处理细节和应注意事项,制作了腾退行动方案。
执行亮剑
7月8日上午9时,来安法院院长杨达亲自带队,按照既定方案,来到某新能源公司。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有序对厂房、机器设备依法查封,清点核实,登记造册,张贴公告,租赁企业限期搬离,为后续办理腾退拍卖等工作做足准备。
拘留门前,主动和解
原告黄某与被告王某、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于2021年向黄某借款十万余元,陈某为借款作担保。黄某多次找王某及陈某要钱,二人一拖再拖,拒绝付款。故其诉至来安法院。经来安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调协议,但王某和陈某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黄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陈某拒不露面逃避执行。经查询王某、陈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余额极少,也无房产登记信息,并且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踪迹。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将王某、陈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将王某、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王某、陈某,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二人依旧声称自己没有钱。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威严,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坐在警车上的二人开始焦躁不安,直至到达拘留所门口,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终于破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和解,并当场给付两万欠款,承诺剩下的欠款在约定期限内全额给付。
此次行动聚焦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民生、涉小标的等重点案件。截止晚上五点,共执结案件8件,达成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17.36万元,拘传4人。姓名:邓玉楼 刘敏 通联: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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