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有的地方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即对某些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干部即使掌握了问题线索,但只要没有群众举报或者投诉的话,就得过且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司法上虽有“不告不理”的原则,但对干部违规违纪却不能如此。
有问题线索不移交,“刚性政策、柔性执行”,产生这种现象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一些干部碍于“人情世故”,不愿意主动“得罪人”,担心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撕破脸后被针对。既然如此,没有群众举报或者投诉,又何必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事实上,就目前而言,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热情较以往确有提高,但一些群众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乏力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有的群众“民不与官斗”理念根植脑海,导致其面对一些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虽怨声载道,却还是敢怒不敢言。在如此背景之下,干部再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做法的话,不仅极易让群众加深“官官相护”的误解,更是有违党章党规党纪,影响整个政治生态。
干部与干部是同事、是战友,万不可站在对立面、相互“拆台”,但更不可沆瀣一气、相互包庇。每一名干部都应该坚定的成为党的纪律的捍卫者和监督者,都应该坚定的与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较真碰硬。只有这样,才能在赢得群众好口碑的同时,助力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提档升级。作者:马玮炜;工作单位: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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