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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直到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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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玮炜 发表时间:〖 2020/6/22 浏览人数:〖 216398

  去年以来,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多轮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不实举报问题线索,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启动澄清保护机制,及时召开会议反馈澄清被举报人不实违纪违法问题,消除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全市共为19名干部澄清正名,处置涉及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12件,立案3人。(据6月18日,云南日报)
  近年来,随着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者受到惩处和震慑。但是,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应该看到,“有少数心怀叵测、品行不端者把检举举报的权利作为排除异己、要挟他人的工具,影响极其恶劣,此风断不可长”。
  原因无需多言。诬告陷害行为不仅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浪费宝贵执纪资源,还严重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给干部造成心理压力和难以弥合的创伤。比如报道中所提及的受到不实举报的大关县悦乐镇副镇长张家奎,“事实虽已查明,但张家奎的心里始终有个结”一样,“钉子拔掉后始终会留下钉子眼”,不少党员干部再被澄清正名之后,回想起被诬告陷害的经历仍会“心有余悸”。
  因此,笔者认为,相较于擦去泼在干部身上的脏水,打击给干部泼脏水的人,避免这些人再给干部泼脏水更为重要,否则,给干部泼脏水的现象还会越来越多。而在此基础上,昭通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进一步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为干事创业者撑腰,显然对关心爱护干部具有重要的意义。作者:马玮炜;工作单位: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


新闻链接:http://yndaily.yunnan.cn/html/2020-06/18/content_1352589.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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