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聘用人员制度培训会,组织该院全体聘用人员学习《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据悉,防城港中院现有聘用人员45名,分布在立案庭、刑事、民事审判庭、办公室、法警支队、后勤服务中心等多个部门,几乎遍布各庭科室,在司法辅助等工作岗位上为服务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聘用人员队伍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防城港中院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保障该院与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该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经院办公会讨论通过,该院出台了关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法》对聘用人员的条件和招录程序、人事合同签订等相关事项、聘用人员待遇问题、聘用管理、考核与奖励、法律责任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促进聘用人员正规化和科学化管理,强化聘用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培训会上,该院全体聘用人员通过学习《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业绩考评办法》、《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仪表风纪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深了解法院职能,促使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为今后更好地展开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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