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艳娜 灵寿县北洼乡
山西运城市芮城县花园小区,一住户家中饲养的3条藏獒频繁伤人触犯众怒,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咬伤8位小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多次上门要求对狗进行处理,但养狗人对群众的诉求和物业部门的管理不闻不问。据悉,养狗夫妇都是当地有关部门的局长。 一户两局长,按说个人素质也不一般,但就是在这高职位家中,让百姓看到的却是违法又缺德的事。就养狗来说吧,国家明明禁止在小区内喂养,他们不可能办理狗证,没有狗证为什么城管没有任何措施?三条恶狗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咬伤八人,试问我们的公安局是怎么来处理此事的?动物监督部门是否对此事也是置之不理呢?运城市芮城县的相关部门在这么长时间内,难道对事情不知情,是根本就没有当回事呢?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笔者以为,原因就在于两个局长的身上,恐怕是诸多的部门不想和这两位大局长较劲吧?县城就那么大,以后还说不上谁求谁呢,你们这点小把戏,怎么能蒙蔽群众们雪亮的眼睛呢?其实这就是现实版的“狗仗人势”。 做为国家的公务人员应该怎样约束自已的日常行为呢?人们常说“法律是底线,道德是上线。”从事件的本身来看,狗咬伤了人,出钱来给人家以补偿,这也算是人至义尽了,你有没有考虑被咬人的感受呢?你有没有把左邻右舍放在心上?你不仅不对你家的恶狗加以约束,反而认为出钱就能摆平一切,难道有钱就能如此“任性”,难道你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你就一点也不心疼,敢问这钱是不是来的太容易了,才使得你如此“大手”。试问,购买和饲养藏獒成本应该花费不少吧?再加上伤人后的赔偿,以他们家的正常收入负担得起吗?是不是有隐性收入,相关部门应该认真查一查,是否有腐败问题,给广大人民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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