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原告的理解和法院的支持,我会克服困难,尽快让公司复工复产,今年一定还清欠款。”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激动地向原告和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和龙市人民法院运用“云上法庭”又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和龙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告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签订《防水材料购销合同》,现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9635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仍未按合同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 在庭前电话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与诉讼。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及人员流动带来的病毒感染风险,法官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线上庭审的模式组织双方开庭。 庭审中,被告亦承认原告起诉事实属实,并表示同意支付拖欠的材料款。被告表示其经营的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若法院判决短期内一次性偿还巨额债务,公司将面临倒闭风险。为平衡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促进涉诉企业持续发展,法官引导当事人疫情之下、同舟共济。 一方面,法官向原告讲明被告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履行还款义务的诚意;另一方面,向被告分享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利好政策,鼓励其克服困难,尽快复工复产。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材料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这是和龙法院开展“云调解”的一个剪影。受疫情的持续影响,许多涉诉经营者无法正常营业,在房租、工资、销售等各方面备受压力。和龙法院民事审判法庭针对这一特殊情形,积极运用“云上法庭”有效化解各类涉企纠纷,平衡特殊时期当事人诉求和中小企业的经营权益,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经营赢得更多时间和空间。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金光日、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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