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的法官,冒雨驱车来到偏远小村,到某起申请确认监护人案件申请人家中实地调查取证,了解被申请人的生活近况后,快速作出指定监护人的判决。
2021年8月28日,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严重成了植物人,其丈夫林某需24小时陪护无法外出赚钱,而事故后肇事方并未积极赔偿,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能顺利提起赔偿诉讼,林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周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定监护人。
承办法官杨玉香收案后,迅速了解案情,得知周某已出院回老家生活,并由林某照顾,全靠儿子在厦门打工维持家庭生计。考虑到到法庭路途遥远,且周某需要林某随时看护,承办法官便联系林某,主动上门看望、进行实地调查,在村委会了解该夫妻感情状况后,又通过视频方式征得其儿子意见。次日,承办法官依法作出判决,指定林某为周某的监护人,以便林某早日代为提起赔偿诉讼,维护周某和林某的合法权益。法庭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深深地打动了当事人家属,周某儿子专门致电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建设法庭始终践行“有纠纷-找建设法庭”的司法为民理念,心系群众用心解民忧,深入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活动,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张英灿 杨玉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