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忠勇 许静 )“你这是二轮电动自行车,符合登记上牌条件,可以上绿号牌”;“你这是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两轮电动车,应该上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有三年过渡期,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你这车属于电动摩托车,得先取得驾驶证,然后才能挂牌”。这是4月22日上午,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滨河路万瑞福商超门前,面对居民的咨询进行宣传答复的情景。
井陉县将从5月1日给电动自行车正式上牌。为了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增强预约登记上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4月22日一大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郝军喜就带领车管所、宣传科民警先后来到陉山大道路口、滨河路万瑞福商超门前、福源商场门前和富达居民小区等处向上学学生、上班职工和居民集中开展以“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上牌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民警们一方面通过摆放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播放电动自行车登记预约及佩戴安全头盔音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规定》和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上牌的重要意义及具体操作办法;一方面针对有些居民不知道哪类电动自行车可以上牌和不会在网上预约登记等问题,耐心解答咨询,并现场帮助查看识别车型,指导网上预约登记。活动现场警民互动踊跃,气氛和谐。
同时,民警还特别提醒居民“骑行安全,从‘头’开始”,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出门时,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推进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为该大队民警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