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秀区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汤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法院干警和拘留所管教协力开展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汤某主动认识错误并积极联系家属代为偿还5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后续还款达成和解协议。鉴于汤某诚恳的认错态度,宜秀区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案情简述:原告江某起诉被告汤某、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汤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江某49万余元及利息,被告吴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汤某追偿。执行过程中,被告吴某承担了65万元清偿责任后向被告汤某追偿。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汤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汤某拒不到庭。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汤某的存款、车辆及不动产、有价证券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均所获甚微。
2022年1月4日,根据掌握的线索,宜秀区法院奔赴地点对被执行人汤某进行拘传,督促汤某积极履行义务,但汤某始终以暂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偿还欠款,执行干警依法以未按要求向法院申报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拘留期间,宜秀区法院遵循《安庆市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制度》的要求,指派执行干警加入拘留工作联系群,与拘留所管教密切配合协作,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协力开展调解和说服教育。在管教干警帮教取得一定成效后,宜秀区法院又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吴某和被执行人汤某家属,开展“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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