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素正在开庭审理案件,一名手拿锦旗的当事人已经在审判庭外等候了一个多小时了,待张素闭庭后,他立即迎上去,把一面写有“爱民施善警德素芳”的锦旗交到张素手中,这时张素才认出,这名当事人是不久前自己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败诉方,“既已败诉为何还来给我送锦旗呢?”张素不解地问。当事人笑着说:“因为你态度好,判的有理,我心服口服!”
事情还要从一起借贷纠纷说起,2021年8月,李某向平桥法院提起诉讼,称2018年魏某以需要路费外出要账为由向自己借款5万元,写有借条并承诺一年内还清,到期后自己多次催要,魏某却“耍赖”不还钱,无奈只好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判决魏某返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
为查明案件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张素接到该案后,认真查看卷宗材料,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审查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在调查过程中,李某妻子情绪激动,多次埋怨李某不该借钱出去,两人在办公室发生口角,为安抚双方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张素耐心地劝解到:“钱已经借出去了,吵架也无法解决问题。现在当务之急是提供有效证据,配合法院调查,因为五万块钱伤了感情,再把身体气坏了,划不来呀!”在张素的劝解下,夫妻俩终于稳定情绪,调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魏某辩称借款并未实际发生,系上笔借款的违约金和利息,而原告李某持有的借条原件丢失,也未能提供相关转账记录或取款记录等,因此张素基于法律依据和现有证据判决原告李某败诉。庭审后,张素叫住李某,叮嘱他回去再仔细寻找借条原件,如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可再次主张权利。
张素耐心细致、热情真诚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李某,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李某对张素说:“我觉得你没有架子,平易近人,你不像法官,像我的亲人!”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杨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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