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法院朝阳川法庭审理了两起特殊的家事案件。
李某与王某来自不同的省份,二人于2008年在延吉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的生活虽然不是十分富裕,但是夫妻二人相敬如宾,恩爱有加。但是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幸福的二人遭受重创,2019年,王某被延边脑科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21年4月李某被延边医院诊断为脑梗死、语言障碍、高血压三级很高危组。病痛让夫妻二人的日常生活变得艰难,李某的父母从黑龙江来到延吉照顾儿子和儿媳。但是老人们都年事已高,远在他乡的生活让原本疲惫的老人越发焦虑。思虑再三,2021年8月,双方的家人在征求了李某与王某的意见后,来到朝阳川法庭为二人办理离婚手续。朝阳川法庭工作人员了解二人的情况后,告知如果李某与王某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为王某进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如王某经鉴定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为王某指定法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帮助王某进行离婚诉讼。在朝阳川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申请王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程序启动。10月14日,吉林九州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于王某与李某的病情都没有好转,双方老人都想赶紧将自己的孩子带回家中照顾,看着焦急的老人,朝阳川法庭决定为二人的庭审“加速度”。10月27日上午9时,申请王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开庭,法官当庭宣判并送达了判决书,宣告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王某的母亲赵某为其法定监护人。当日10时,李某与王某离婚诉讼案件开庭,李某在家人的搀扶下参加了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李某与王某的法定监护人赵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通过调解完成了离婚诉讼,调解书当庭送达并生效。历时三个小时,两个案件在法官们的接力审理下圆满审结,李某与王某的家人不停地说着感谢。
长期以来,延吉法院一直贯彻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为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下一步,延吉法院将继续用庭审接力“加速度”的审判方式解决群众最需要的解决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带给群众更强烈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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