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诉被告郑某、刘某、刘某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1年5月,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因被告人郑某等未依约还款,遂向龙亭区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2021年6月2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但是郑某等人既不及时向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也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为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采取网络查控和线下传统查控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财产进行多次查询。同时,通过积极联系向被执行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 如果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
听说房产即将拍卖,被执行人主动向执行法官申请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法院执行款账户缴纳了全部执行案款,共计86万余元。
本案被执行人郑某等在执行立案后,怀着侥幸心理想逃过法院审查。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的一举一动都难逃执行人员的法眼。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案例警示那些想打“躲避执行持久战”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切用“拖延战术”脱逃法律制裁的企图都是妄想,任何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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