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养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 78岁的庸某与81岁的陶某育有四个儿子,早年间老两口与儿子闹过矛盾,心生嫌隙,彼此间少有往来,一直与二儿子同住。近年来二老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生活日渐不能自理,二儿子独自照顾倍感吃力,就提出与其他兄弟一起照顾父母的想法。但其他兄弟表示,父母年轻时就对老二多有偏爱,十几年前分家时自己并未分得家产,争吵时父母也说过以后无需往来,老了也不需要他们照料的话,因此对赡养老人存在意见。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庸某和陶某将儿子告上法庭。 甘岸法庭员额法官李婷婷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是双方当事人一直争执不休,情绪激动,考虑到原告和子女之间矛盾已深,她意识到这起家事纠纷案件如果仅仅通过依法裁判、简单地一判了之,并不能够从根本上化解这一大家人之间的心结,她决定先从调解方向上入手。 承办法官多次与老人长叙,了解其真实意愿和家庭情况,在得知老人的其他子女远在外地,常年缺少沟通,生活习惯差异较大,不宜一同居住后,便放弃由子女轮流赡养老人的调解方向,转而提出在二儿子家附近的养老院居住,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的建议。 最初,两位老人并不愿前往养老院,他们认为在农村去养老院并不光彩,也担心不适应养老院的环境。为了打消老人顾虑,承办法官对养老院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她耐心地为两位老人做思想工作:“去养老院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二上班忙没有时间陪你们,和养老院里年龄相仿的邻居互相陪伴、一起聊天,还有专业人士的照顾,对自己对子女都好。”见二老似乎略有松动,紧接着又说:“这个养老院就在老二家附近,他下班了经常能过来看看你们,和在家没什么区别。要不先住几天试试,实在不喜欢咱再想办法!”听到法官如此诚恳劝说,两位老人最终同意先搬进养老院试一试。 李婷婷趁热打铁,多次与老人的儿子儿媳耐心沟通,主动倾听子女的想法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父母身患疾病不能自理,作为子女于情于理于法都要公平赡养。每个人终有走向年老的那天,做儿女的善待并赡养父母,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将心比心,就是给自己的子女最好的榜样……。”经过法官的真情调解,子女老人的儿子及儿媳最终同意调解意见,愿意均摊养老院费用及医疗费用,并表态今后会尽力照顾好老人,让老人颐养天年。 10月13日,重阳节前夕,李婷婷前往养老院看望老人,在得知两位老人对养老院的生活非常满意,愿意长住后,立即组织双方在养老院内签下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在法官的调解下顺利化解,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杨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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