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上午十时,刚开始的五分钟的庭审突然被宣布休庭。庭前虽做了充分的准备,然庭审开始后被告方突然告知其不认字、听力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选择了休庭。在休庭后即刻驱车前往被告居住地的村委会了解情况,经与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到被告因年纪较大身体机能也开始退化确实存在耳背的情况,因无亲生子女,平时生活靠养老金和捡拾废品维持。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审理,也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审法官向被告以及村干部解释了关于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在当地村委会、法律援助中心的配合下,本案于2021年8月12日在洋县磨子桥镇张赵村村委会重新进行了巡回就地开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往往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人身伤害,如何高效、公平、公正的处理案件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案件的审理过程即是对损害赔偿请求事项的确认过程,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来明确赔偿标准和依据,故而庭审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个案中存在诉讼困难的当事人,引导其通过法律援助解决诉讼困难,确保审理过程的有序进行,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作者:洋县法院 索小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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