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传统犯罪日趋网络化,大量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资金借助跑分平台进行非法转移、“洗白”,造成资金流向侦查困难,被害人经济损失难以挽回,同时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近日,宜秀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有力打击了电信诈骗黑色产业链,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林某某、王某、徐某某、温某某、何某某等人明知“一夜暴富”“饭醉团伙”、“对数”和“老万PC”微信群为涉嫌赌博、诈骗等网络犯罪转移资金的跑分微信群,仍利用本人名下银行卡在微信群内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并按照支付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七或者每日300元不等收取佣金。六名被告人帮助他人支付结算资金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
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六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扣押在案的苹果手机一部(温某某)、OPPO手机一部(刘某某)、OPPO手机一部(王某)、银行卡二张及苹果手机一部(徐某某),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依法处理。
本案六名被告人均为“90”、“00”后,明知收取、支付的资金系违法所得,为了快速赚取经济利益,不惜选择以身试法,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实在令人惋惜。在此,希望广大年轻人引以为戒,踏实工作,切莫因为蝇头小利触犯刑律。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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