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洛南县委组织部出台《洛南县强化党建引领奋力抗洪救灾八条措施》,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抗洪救灾中充分发挥坚强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坚决打赢防汛救灾硬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是落实抗洪救灾第一责任。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奔赴抗洪救灾一线。通过划片包干、夯实责任,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吃住到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二是筑牢抗洪救灾坚强堡垒。以党支部为主导,组建临时党组织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应急抢险队”,组成抗洪突击队、赈灾互助队,带领群众全力抗洪救灾。
三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广大党员要冲锋在前,战斗在前,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切实做到带头抗洪抢险、带头排查救灾、带头服务群众,在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四是动员干部队伍尽锐出战。要求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一线抢险救灾,与受灾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实现受灾群众走访、排查、安置“三个全覆盖”。
五是启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充分发挥党内关怀救助资金作用,对受灾的困难党员和群众全面摸底、及时救助,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六是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动员干部职工开展不少于日基本工资的“一日捐”活动,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七是宣传抗洪救灾先进典型。注重发现、宣传表彰抗洪救灾中涌现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进典型,营造不畏艰险、敢于胜利、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八是制定鼓励追责办法。注重在抗洪救灾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或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及时批评教育;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顶格追究责任。作者:寇鑫 杨斌 单位:洛南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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