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图们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3+4”即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模式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 2020年5月,被告人于某某等五人,在图们市嘎呀河曲水段禁渔期内使用电变频器电鱼的非法方法进行捕鱼时,被图们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当场抓获。事后,图们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现场收缴变频器3台、皮艇1艘、气圈4条、小型电捕器1台、电瓶5台及滩头鱼、鲤鱼、雅罗鱼、鲶鱼等水产品共45.22斤。图们市检察院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于某某等五人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经济损失61967.20元。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当庭表示绝不再犯,同时辩称在开庭审理前已向法庭预缴上述全部赔偿款。最后,被告人于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要求五名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61967.20元的民事责任,该费用已向图们法院预缴。 图们法院通过快审快结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分子起到了惩治作用,表明了严惩破坏环境犯罪的决心和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信心,对辖区内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者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行政审判庭 车国花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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