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初见成效
为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诉累,新乐市人民法院将解纷工作关口前移,增设调解室,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帮群众减负,为办案增效,群众满意度快速提升。2021年1-5月份调解室调撤案件21件,是去年同期的5倍。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将调解程序前置,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调解成功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明确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协议及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面可以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增加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因诉前解决纠纷不收取案件受理费,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
为推动此项机制实行,新乐法院早在2019年10月就着手落实,在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两名有相关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2021年尤其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缓解办案压力,院党组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诸环节、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对立案大厅统一进行了改造升级,在大厅东侧开辟诉前调解专区,增设诉前调解室,确保办公场所到位。二是聘任有多年法院工作经验、后在乡镇退休、有着丰富社会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2名,书记员2名,近期又调配3名在职人员加入诉前调解队伍,壮大力量,确保办公人员到位。三是统一规范室内布局,营造如“家”一样的和解氛围。 进入诉前调解室,法徽下,以“和”为魂,“人民调解息纷争,化解矛盾促和谐”的主题标识与“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目标追求相互传递出温馨和谐的气息,感染提醒当事人以理性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
人民调解员运用和谐文化理念善巧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让当事人亲身体验省钱、方便、快捷的便利,深受当事人欢迎。南墙上,挂满了“执法为民,调解有方”、“忠诚为民,公正调解”、“热情服务于民,专业调解纠纷”的锦旗,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新乐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成果。
自2019年10月试运行到2021年5月底,调解室共调撤各类民间纠纷案件54件,其中:调解成功51件,撤销3件,申请司法确认36件,当事人主动履行3件。在高风险疫情防控情况下,2021年1--5月份(实从3月15日开始)调撤21件,较去年同期(4件)高出5倍以上。
今后,新乐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大量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新乐法院政治部 文/唐新花 图/陈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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