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化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在依法办案的过程中,通过采用人性化的审理举措,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受到了被告人的高度赞扬和感谢。 2016年,被告人孙某等人(其他人已判决)受雇盗窃林场枝丫材,获取劳务费1000元,被盗物品总价值20250元。孙某被提起公诉后,敦化法院的承办法官了解到孙某目前生活在江苏省,且其儿子9岁并患脑瘫,女儿也刚出生10个月。结合该起案件的具体案情,考虑到让被告人从千里之外的江苏省回到敦化参加庭审多有不便,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也为方便被告人诉讼并照顾家人,敦化法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庭审。2021年5月31日下午13:30分,该起案件顺利开庭,庭审中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被告人在视频中认罪认罚,并对敦化法院能够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未让其回到敦化参加庭审表示十分感动,深切感受到了浓浓的司法关怀。公诉机关也对此次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表示十分赞赏,称赞此次顺利审理案件获得的社会效果好,且有利于被告人真心悔改,进行改造。 为提供便民的司法服务、提高审判效率而采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使得当事人和法官身在异地、通过电子屏幕便可以面对面对话与交流,不仅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而且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落实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办案机制,体现出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宗旨,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敦化市人民法院 王鸿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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