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查封 你要咋滴就咋滴 反正就是没得钱执行
评估、拍卖 别以为拿你没辙 看你今天还嘚瑟不嘚瑟
2019年1月30日,刘某某以龙某某拖欠其材料款102800元为由,向余庆县法院提起诉讼,2月15日,法院判决:由龙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某某材料款978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23元。但是,龙某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龙某某因不如实报告财产和转移财产行为,曾被法院司法拘留十五天,事后,龙某某认错悔过,主动与刘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分期支付。期限过后,龙某某仅支付部分执行款,仍然下欠77000元未予支付。“我拿他没有办法呀”刘某某向执行法官诉苦,执行法官感觉到龙某某是在耍心思,故意拖延时间规避执行。 今年2月20日,法院根据刘某某的申请,决定将之前查封的龙某某自建房一栋进行议价评估和司法拍卖。龙某某蛮有把握地认为,父母、妻子一大家子人共同居住在该房内,当地人怕惹是非不会购买,流拍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对拍卖房屋表现得若无其事、不以为然。 很多时候“计划没有变化快”,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偏巧出现了一个不怕惹是非的丁某某,以306000元的竞价成交,并如数向法院支付了竞价款。 获悉情况的龙某某惊愕不已,一想到自己的房屋即将易主,就再也无法淡定,随后火急火燎地跑到法院,请求执行法官帮忙“圆场”。 “房子卖了父母亲没得地方住,请法官帮忙给买家做工作,我补偿他的竞拍损失费。案件执行款我马上交,另外一个案件我也愿意一起执行……” “竞拍已经成交,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我们可以根据你的请求,通知竞拍人丁某某到法院与你协商,能不能挽回要靠你的诚心、努力和运气了” 5月12日,被执行人龙某某与竞买人丁某某在执行法官的安排下,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反复协商,最终达成谅解,丁某某自愿放弃竞拍房屋,龙某某当即补偿丁某某竞拍损失费10000元。 房屋总算是保住了,但龙某某仍然心有余悸“好险!差一颗米房屋就改名换姓了,……” 当天,龙某某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全部兑现了两个案件的执行款129000元。 近年来,余庆县法院十分重视强制措施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通过拘传、查封、罚款、司法拘留、司法拍卖等一系列措施,强制执行了一大批“老大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成功执行,彰显了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体现了高超的执行技巧、灵活的办案艺术和人性化的执法精神。 (撰稿人 汪 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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