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上楼到预定的审判庭开庭,那么我们就下楼帮助他们化解纠纷。”攸县法院法官刘抚男手上一案件当事人因手术导致行动不便,当即做出调整以便当事人。 据悉,罗某如与罗某琴系表姐妹关系, 2018年至2019年,罗某琴因资金困难向罗某如借款4万元,之后罗某如多次催收未果,2021年2月20日,罗某如将罗某琴诉至攸县法院。 立案不久后,法院确定了庭审日期和地点。开庭当日,由于罗某如刚做完手术,无法步行至二楼的审判庭参与庭审,刘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联星法庭前坪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系亲戚关系,刘法官既向他们讲法律,又向他们说情理,但因双方矛盾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刘法官知悉第二审判庭位于一楼,便主动和民一庭庭长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第二审判庭暂时没有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后,便借用该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历经3个多小时,顺利帮助当事人化解了矛盾纠纷。 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攸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来源:攸县法院 通讯员:杨柳、康帅 审核: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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