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永仁法院加大执行案件财产查控和处置力度,提高执行质效,把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
2019年5月23日,永仁农某有限公司向永仁县一家金融机构贷款6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三年,用永仁农某有限公司坐落于永仁县城的房产一宗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山某某坐落于永仁县城的国有土地一宗作抵押。贷款发放后,永仁农某有限公司从2019年11月起持续未能偿还贷款利息。2020年5月,该金融机构向永仁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贷款合同,并由永仁农某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息。2020年6月,永仁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解除贷款合同,由永仁农某有限公司偿还该金融机构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
因永仁农某有限公司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该金融机构于2021年2月依法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永仁法院立即对永仁农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山某某用于抵押的房产、土地予以查封,并对财产权属、土地规划等相关问题进行查询。经评估,永仁农某有限公司和山某某用于抵押的财产价值为844.84万元。2021年3月,经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淘宝网上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永仁法院立即发出公告,于4月5日进行拍卖,拍卖底价为591.388万元。
在公告期间,永仁法院通过微信等广泛宣传,并动员当事人参与宣传。经宣传,共有886人围观,10人设置提醒,1人报名竞买,其中有多名群众咨询,办案人员对网络司法流程、土地规划条件、产权移交、产权证办理、税费缴纳等问题详细作了解答,打消了群众对办证、拍卖物移交等方面的顾虑。经网络拍卖,4月6日,一竞买人以底价591.388万元竞买成功。
此次网络司法拍卖是永仁法院自2017年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单宗财产成交价最高的一宗,且在第一次拍卖时就顺利成交,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提高了网络司法拍卖的社会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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