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和运行效率,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从过程控制为主转向绩效管理为主,麟游县财政局聚焦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轮驱动抓好2021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着力夯实主体责任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夯实责任。釆购人、主管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管理专项内控办法。采购人是落实政府釆购政策、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承担采购结果的责任主体。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包括制定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计划,督导项目执行情况,汇总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等。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按照委托协议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包括建立项目质量控制和内部审核制度,组织项目论证,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和结果公告,抽取、评价评审专家,组织开评标活动,发布中标(成交)通知。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政策法规培训,采购预算管理,对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审批,处理投诉和举报等相关业务。 简化采购程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禁止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采购人是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修订完善采购中心任务清单和政府采购“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审批材料,确保采购人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好”,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 严把“三关”,推进采购绩效管理 严把重要关口,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采购绩效管理。严把预算关。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政府采购预算应涵盖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政府釆购预算编报范围,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要做到应编尽编,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编制采购预算应确定釆购项目属性,按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分类编制,不得自行设立采购品目。严把程序关。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我县政府采购申报备案、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采购项目验收、资金支付程序,确保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运行。严把绩效评价关。推进采购绩效管理,加快建立政府釆购绩效管理制度细化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评价方式,强化运行监督,确保将政府采购绩效目标嵌入采购实施全过程,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提供质量及效率。 加强信息公开,持续提升采购透明度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及时、完整、规范地在政府釆购指定媒体上公开采购意向、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信息和投诉处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推进政府采购健康持续发展。麟游县财政局 李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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