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祁连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青海祁连纤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0年12月25日向破产管理人青海盛通律师事务所送达破产管理人决定书。2020年12月29日法院破产案件合议庭法官与破产管理人前往破产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后,组织了法院、主要债权人、破产人、管理人第一次见面协调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破产案件申请人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破产公司青海祁连纤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管理人青海盛通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组建的管理人团队。会议主要围绕着管理人与破产人交接工作如何进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的选取以及破产企业留守职工的人员、薪资、看守内容的确定展开。 祁连法院主管副院长在会议中指出:祁连人民对青海祁连纤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这家有三四十年历史的老企业有特殊的情感,这家企业也养活了祁连县这不到五万人口的小县城的很多人,它曾是祁连的支柱产业和纳税大户,很多人看到过它的辉煌。随着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化,祁纤公司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即将进入破产清算。面对如此复杂疑难的工作,办案人员要做到工作上的一丝不苟、尽职尽责、忠于职业操守,认真完成每个环节的工作量,帮助它在全县人民面前完成最后的谢幕。破产管理人要落实好责任制度,尽职尽责,协助法院完成好破产工作的开展。 通过本次座谈会,确定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地点,并让管理人团队认识到了破产案件的重要性,积极做好财产交接计划与准备工作,为破产案件的进行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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