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喂,是江法官吗,我今天来履行还款,现在我到法院门口了……”12月17日一早,被执行人曾某主动联系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原告程某与被告曾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德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曾某赔付给原告程某79777.57元。判决生效后,曾某一直未还款。2020年11月底12月初,程某申请强制执行。
德安法院执行干警接收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又多次电话联系曾某,耐心沟通,并且向其推送德安法院近期开展的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每周五定期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宣传视频和文章,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曾某和申请人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曾某表示会努力想办法筹借资金,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这才有了17日早上曾某带着现金来到德安法院,向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的一幕,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被执行人曾某先向申请人程某当场履行了执行款30900元,后续被执行人款项表示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申请人程某当日领走了该款。
执行有方法,群众人人夸。被执行人由之前的躲避执行,到现在的主动履行,让他们改变态度的是执行干警的努力沟通、全面释法和温情执法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下一步,德安法院将进一步聚焦“六稳”“六保”,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认清形势,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努力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维护民生利益。德安法院 江泽亮 刘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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