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石龙区法院的领导们,你们是俺家的恩人啊……”石龙区某社区的贫困户王某军接过办案法官手里的赔偿款,擦着眼泪感谢道。 2018年4月,王某军经侄子胡某义介绍,来到平顶山某洗煤厂从事投煤工作。2019年8月王某军从工作的高架上掉下摔到腰部,经医生诊断腰部骨折,花费医疗费数万元,事后王某军要求平顶山某洗煤厂承担赔偿责任,但平顶山某洗煤厂却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无奈之下,王某军诉至法院,要求平顶山某洗煤厂承担赔偿责任。经办案法官了解得知,王某军现年42岁,其妻子早年因病去世,且当时为了给妻子治病,欠下一堆债务。女儿18岁读高中,儿子7岁念小学,因为儿子小,王某军只能在家附近打零工和做农活维持生计,突然受伤对王某军一家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平顶山某洗煤厂一直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因为取证困难,王某军的维权之路可谓困难重重。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的特殊性之后,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多次对王某军、平顶山市某洗煤厂及胡某义走访交流,释明案件的法律关系,说清王某军一家所面临的困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胡某义出庭作证,平顶山某洗煤厂承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答应了赔偿,并当场履行。王某军终于得到了赔偿,看着王某军幸福的泪花,办案人员也松了一口气。 近年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便民、利民、亲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通贫困群众诉讼“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判,降低贫困群众打官司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王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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