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德安县人民法院黄㛚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期,德安县人民法院黄㛚法庭收到一份邮政快递,快递里是宜昌市某纺织有限公司起诉德安县某医用敷料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支付货款的诉讼材料。仔细查看了相关材料后,德安法院黄㛚法庭按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坚持调解先行,立刻联系了宜昌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向其进一步了解买卖及付款情况,并询问了调解意向,宜昌市某纺织有限公司表示相信法院,愿意调解。其后,德安法院黄㛚法庭又联系了德安县某医用敷料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核实货物买卖情况,德安县某医用敷料有限责任公司表示货物买卖情况属实,但受今年疫情的影响,企业经营有困难,希望法院能从中调解,让公司分批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德安法院黄㛚法庭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针对双方分批付款的方式、时间与两公司多次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对分批支付货款达成一致,约定在黄㛚法庭正式签订调解协议。最终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对德安法院黄㛚法庭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表示赞赏。
德安法院黄㛚法庭在此次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中,积极谋划,精准施策,在经济社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积极围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终促成了此次调解,平等保护了各方民营企业。
接下来,德安法院黄㛚法庭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服务”要求,继续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新德安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德安县人民法院 刘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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