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的情形
本网讯(李忠勇 胡芳毅)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营造强大执行声势,10月16日上午,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的部署和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开展见证执行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为开展好这次活动,该县法院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进行了具体安排,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中要求的五类案件中,精心选择了一起涉恶敲诈勒索涉财执行案件,特邀两名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见证执行代表。同时还邀请井陉县电视台等媒体跟踪采访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当日上午一上班,执行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准时在办公楼前集合列队,首先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建芳进行了战前动员,而后由执行局长蒋海金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强带队驱车来到平山县被执行人李某家里,在平山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开展见证执行活动。被执行人李某属于涉恶犯罪集团成员之一,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井陉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1万元,还剩1万元因在监狱服刑等原因,暂未执行到位。执行人员赶到其家里后,给其家属做工作,宣传法律,讲清利害关系,动员家属协助其履行罚金.否则,将依法搜查。经过执行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平山法院工作人员轮番做思想工作,家属认清了形势,主动筹钱,当场缴清了罚金,将此案执结。
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表示赞赏。政协委员王博誉深有感触地说:“我们亲临强制执行一线,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这是政协委员履职的新形式,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委员与法院的联系,发挥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为执行工作做好宣传,更好地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进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和摄影录像,法院还对执行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
法院执行局局长蒋海金表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开展见证执行活动,是执行人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破解执行难的一次有效尝试。今后还要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与执行工作,努力开创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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