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法院民一审判团队在近期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办案法官通过与当事人真诚沟通,将这一重审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予以化解。 近日,民一审判团队刘亮法官受理了一起于某某诉田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该案系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接到案件卷宗后,刘亮法官立即查阅案件,研究案件争议焦点,整理庭审提纲。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于某某与田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一女,女儿7岁,儿子5岁。而作为原告的于某某系两个孩子的母亲,诉讼请求是要求两个孩子的父亲将2016年至2018年间家庭承包经营土地取得的补贴款进行分割。刘亮法官感觉于某某诉求背后应当另有隐情,便决定在向于某某送达开庭传票时接待于某某,与其进一步沟通,尝试对该案进行调解。 9月3日,刘亮法官与助理李福超在接待于某某的过程中认真倾听了于某某与田某某离婚的真正原因,了解到离婚时婚生子女均归田某某抚养的情况。同时了解到,于某某与田某某虽然离婚,但于某某对田某某并无恶感,而起诉田某某的原因仅仅是此前田某某向于某某主张支付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因此,于某某才主张分割此前的土地补贴款。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刘亮法官耐心的向于某某讲解法律规定,从情理上讲明田某某作为一位父亲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难处。换位思考,于某某应当考虑田某某日常对两个孩子的付出要更多,并且承担了于某某作为孩子母亲应尽的那一部分责任。于某某仅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不足以解决田某某独自抚养一双子女所面临的全部困难。通过多角度沟通,于某某内心的不满得以化解,欣慰的提出撤回对田某某的起诉。刘亮法官随后又与田某某电话沟通,将于某某的善意告知田某某,田某某也对于某某予以谅解。至此,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北安法院 刘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