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和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方面的重要引领作用,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福泉法院围绕《福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先”宣传细化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方案,落实了宣传活动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7月23日,在凤山镇赶场日,法院干警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卫生健康局、凤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凤山镇摆摊设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大力宣传法院审理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以震慑违法犯罪,并以典型案例展示扫黑除恶重大部署、重大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着力强化网络宣传。新闻宣传部门适时通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情况和战果,在我院头条号、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两微多端”等阵地开展法律政策解读、重点打击对象、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宣传、典型经验宣传。三是丰富宣传载体。院机关、人民法庭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展板、条幅、专题片等资源开展宣传,做到随处可见,声势强大。四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广泛开展宣传,组织“321”帮扶干警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
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制作宣传展板6块、拍摄专题宣传片1部,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壮大了严惩黑恶犯罪的舆论声势,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撰稿人:福泉市人民法院 周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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