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新乐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主持召开了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会议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志刚、长寿法庭副庭长李红朝、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格药业)破产重整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等人在现场参加会议,其余人员在线下登录会议视频端参会。本次会议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李院长介绍了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新乐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富格药业申请重整的原因,表示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富格药业重整工作的进行,保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以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李志刚法官宣读了受理富格药业重整《民事裁定书》、李红朝法官宣读了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作了《管理人履行职务工作情况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情况报告》。在参会人员听取管理人相关报告后,李红朝法官宣读了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决定任命石家庄易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为债权人委员会主席。 第二阶段: 债权人委员会主席石家庄易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张华在会上依法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财产管理方案和债权人委员会委员人选。 下一步新乐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监督富格药业重整工作的进行,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实现最大化,为新乐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新乐法院:张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