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福泉市人民法院道坪人民法庭应双方当事人要求,利用周末时间通过微信远程视频方式庭前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将当事人跑腿转变为让信息化跑腿,切实解决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法官,你好。我是福泉市道坪镇道坪村场坝组村民袁某华,关于原告福泉某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我与妻子李某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我们在外务工,前几天法庭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后通过微信送达了开庭传票,经过我与妻子商量,我们希望法庭在开庭前组织我们与原告进行调解”。 “可以的,因你们在外务工,回来成本较高,你们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可以通过微信远程视频方式组织你们进行调解,好吗?” “太谢谢你们了,但是我与妻子平时都在上班,只有周末轮休一天,能安排在7月5日星期日调解吗?” “可以的,没有问题,我们立即与原告联系,微信送达的诉状副本看了吗?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你们是什么意见?” “我们没有意见,就是现在经济较为困难,希望分期支付。” “那你说一下你们的还款计划,以便我们与原告进行沟通。” …… 这是承办法官与当事人的通话聊天记录。7月5日中午,原告福泉某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袁某华、李某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微信视频调解成功,笔录核对完毕并宣布调解结束后,二被告如释重负地道了声“谢谢”并挂断了视频通话。 又一案件通过微信视频方式调解成功,这仅仅是道坪人民法庭网上开展便民利民工作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应用为核心,常态化开展多方联合线上调解、线上司法确认及线上庭审工作,用好、用活“智慧法庭”、“科技法庭”,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质效,竭力服务人民群众。撰稿人:福泉市人民法院(罗章飞、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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